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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及年报抽查工作的通知


石市场监管〔201812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和年报信息抽查工作,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区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工商企监字〔2018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主体、时间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凡于20171231日前在石嘴山市内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应在201811日至630日期间,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并公示2017年度报告。

二、年报报送公示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http://gsxt.saic.gov.cn)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http://www.ngsh.gov.cn),按照年报提示和流程说明,在线填报并公示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年报信息的,可以按照企业登录方式在线填报;选择不公示年报信息的,应填报纸质年度报告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工作措施

(一)发布通告,及时启动。各县、区局要早部署、早安排,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及时发布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通告,尽快启动年报公示工作,提示、提醒和督促广大市场主体依法及时履行年报责任。

(二)梳理排查,厘清基数。依法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净化市场环境。严格按照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要求,依法做好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加强与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协同合作,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清理工作。通过清理,唤醒一批,规范一批,注销一批,吊销一批,降低年报企业基数,净化市场环境。

    (三)加强督促指导,着力培养市场主体责任意识。树立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引导市场主体自治的责任意识,主动作为,采取发放指导材料、短信微信、电话催告、集中指导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把年报要求告知每一户企业,做到户户有联系,应知尽知。通过督促市场主体年报,培养年报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市场主体年报的主动性。根据企业特点,发挥行业协会、企业集团集中管理的优势,可以通过发送年报通知函、案例说理的方式,利用行业协会、企业集团或行业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组织企业年报、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

    (四)强化部门内外联动,发挥年报合力作用。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汇报和沟通,主动争取支持和帮助。打破狭隘的企业监管思维,转变年报工作由企业监管业务条线一家唱独角戏的局面,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各业务条线作用,利用各自监管领域业务优势,将年报工作与各业务工作相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企业监管新局面,积极争取各方力量汇聚,实现年报+业务双融合。同时,要借助与多家银行合作契机,主动与当地银行联系,充分发挥各银行点多、面广的优势,协助做好年报宣传辅导工作,力争年报率稳步提升。  

(五)加强信用约束,推进未年报市场主体惩戒工作。继续发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公示共享和信用约束机制,加大对未年报市场主体的行政和社会约束力度。要抓住2018年未年报企业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而即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这个时间节点,加强预警引导,督促企业自觉年报。对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时,加大审核力度,要对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公示情况逐一进行核实检查,提高企业失信成本,提高年报工作的权威性。

(六)着力提高年报数据的准确性。各县、区局要认真指导各类市场主体正确对待和准确填报年报信息,统一相关数据项的咨询和答复口径,为其提供详实的年报填报说明。认真总结以往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年报易错数据项重点分析原因,提出准确数据解释说明和提示,督促各类市场主体提高年报准确性。在加强年报数据质量的同时,要强化对企业即时信息的日常监管。利用年报期的各类宣传培训,加大对企业公示即时信息的宣传、督促和指导,促进和提高企业即时信息的公示率。

四、工作步骤

2017年度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分阶段有序推进,总体按照以下五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1月20日)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年度公示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7]248号)精神,各县、区局要认真制定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方案和计划,发布年报工作通告,精心组织安排,做好动员部署,尽快启动年报公示工作。同时尽快着手开展对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的清理净化工作,为年报公示打好基础。

    (二)集中实施阶段(2018年6月30日前)

围绕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各项宣传、服务、指导、督促措施,坚持由点及面、由浅入深,既全面广泛又精准有效,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及时报送公示2017年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年报数据汇总传送,确保公示系统公示和统计的年报数据与市场主体报送数据一致;集中开展针对企业负责人、工商联络员、年报工作人员和相关行业协会人员培训,提升组织和服务年报工作能力;强化年报公示的督查通报制度,从20184月起,市局将继续对各县、区局开展年报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对进展不力的地区主管人员进行督查约谈,推进年报公示工作全面落实,确保年报任务圆满完成。

(三)年报整理阶段(2018年7月1日至7月20日)

认真全面梳理2017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做好未年报市场主体后续列异、公示等惩戒管理工作,着手部署开展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年报期结束后,请各县、区局于2018713前将年报公示总结报送市局企业科徐晓华OA邮箱。

    (四)抽查检查阶段(2018年7月21日-10月31日)

作为2018年度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三大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创新监管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摆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面前的硬任务。今年,各县、区局要在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探索跨部门联合检查上下功夫、想对策、出实招。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工商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规定的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开展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活动为依托,根据年初各业务监管工作计划,特别是联合有抽查检查年度工作计划的业务部门,综合开展系统内部联合随机抽查检查。随机抽查中,确保抽查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开。今年,企业年报信息随机抽查率不低于5%。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根据各自实际开展金融领域等一些特定领域、行业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和即时信息的抽查检查专项行动。抽查结束后,要做好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各项后续工作。随机抽查结果不论是否发现违法问题都应当归集到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依法公示,以确保抽查检查效果。

(五)总结汇总阶段(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

年报抽查检查活动结束后,及时梳理抽查检查结果,针对不同违法行为,主动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查处等后续监管措施,确保抽查检查不走过场,抽查结果要求全部记于企业名下,并实现100%向社会公示。认真组织对信息公示抽查工作的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形成部门年报信息抽查检查工作总结。同时,发挥年报作用,认真做好年报及信息抽查数据的分析利用工作,为明年年报工作提供可改进可参考的数据支撑,提高年报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各县、区局年报信息抽查总结及《2017年度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情况统计表》请于2018115日前上报市局企业科徐晓华OA邮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局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年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分工协调,明确职责范围,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年报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措施办法,细化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2017年度年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效显著。

)加大宣传培训。宣传培训是推进年报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履行普法宣传的责任要求。一是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发布信息,让企业了解年报规定,知晓报送渠道、操作流程和方法,掌握报表内容和要求,清楚法律责任和后果,引导企业及时、准确地报送年度报告及公示信息。二是对年报工作人员的培训要全覆盖。培训对象要涵盖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中负责企业监管、年报公示、年报抽查等工作的相关人员。三是对企业培训要全覆盖。要加大对企业培训力度,对负责年报的工商联络员要实现全员培训,重点对新开业企业以及抽查中问题突出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负责人和年报联络人组织1场以上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宣传培训。要把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相结合,通过政策法规讲解、案例解读、视频动漫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丰富宣传培训内容,扩大宣传培训的社会覆盖面。同时加强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部门的合作,提高宣传培训效果。

(三)继续强化年报通报考核督导。2018年市局将继续严格实行年报率通报制度和末位督查约谈制度,同时,对年报数据更新、年报总结报送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为此,市局将继续定期通报本地年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本辖区年报公示工作的检查指导,将年报工作作为基本工作事项,列入部门绩效考核指标,确保年报任务落实到位。

(四)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检查机制。县、分局要按照《企业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要求,针对一般检查信息和重点检查信息,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不同方式进行。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检查方法,充分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和条件,不断提高抽查效能。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采取重点企业、重点信息委托专业机构协助检查的方式,逐步建立并规范专业机构协助检查工作机制。在今年的抽查工作中要将宁夏企业公示信息抽查软件应用到实地检查中,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应用软件自动生成的检查报告做客观、科学的评估,形成最终检查结果。

 (五)加强抽查结果的应用和公示共享。县、分局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示年报抽查结果,同时将抽查结果通过数据接口或其他方式传送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进一步促进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为构建联合惩戒机制奠定基础。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特别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强化宣传工作,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悉度和影响力。

年报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企业(个体)信用监管科。系统应用问题可直接联系自治区工商局信息中心。

企业(个体)信用监管科联系人:徐晓华

联系电话:0952-2051383

信息中心联系人:陈中华、(天喻工程师)

联系电话:0951-567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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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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