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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三名办发〔2017〕3号
三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三县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石嘴山市服务业“建名企、育名家”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石嘴山市“创名牌 建名企 育名家“工程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7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服务业“建名企、育名家”工程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石嘴山市实施“创名牌、建名企、育名家”工程指导意见(2017—2019年)(试行)》,推动服务业企业增强竞争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和企业家影响力,发挥“名企、名家”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动新兴服务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现代商贸、现代物流、全域旅游、科技金融、健康产业、文化创意、科技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的培育为重点,到2019年底,新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3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80家以上,年均增长11%;培育1家以上在全区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知名骨干和龙头服务业企1业;培养造就1名具有全国视野的高水平现代企业家、2个具有现代管理理念的企业管理团队。
二、任务分工及完成时间
(一)加快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目前,我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共计59家,三县区及市商务旅游、科技、文化、金融、非公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摸排我市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发展情况,把具有一定规模、符合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列入培育库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要加快小微企业发展,促进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推动中小微企业
向规上企业转型升级,不断扩大我市规上服务业企业规模。到2019年底,新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3家。其中:大武口区10家,惠农区6家,平罗县7家。围绕现代商贸、现代物流、全域旅游、科技金融、健康产业、文化创意、科技研发等新兴产业,规上新兴产业企业培育取得明显突破,其中: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培育现代商贸、现代物流规上企业10家,旅游发展委员会培育旅游服务规上企业2家,科学技术局培育科技研发、检验检测等规上企业3家,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培育文化创意等规上企业3家,金融工作局培育科技金融规上企业4家,非公经济服务中心协调民政等部门培育健康养老等规上企业1家。
(二)抓好服务业骨干龙头企业培育和申报评定工作。
1.抓好服务业骨干龙头企业培育工作。三县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经营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吸纳就业能力强、技术含量较高、成长性较好的服务业企业要在申报各级财政各类专项扶持资金政策、用地、用电、用水、信贷、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使其尽快成长为全区乃至全国知名骨干和服务业龙头企业。到2019年底,培育市级骨干龙头企业8家。其中: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3家(2017年—2019年每年培育1家),旅游发展委员会1家,科学技术局1家,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1家,金融工作局1家,非公经济服务中心1家;培育全区乃至全国知名骨干和服务业龙头 企业1家,由市商务局承担。
2.抓好骨干龙头服务业企业和优秀团队申报评定工作。市
发改委牵头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骨干龙头服务业企业申报评定工作。按照《石嘴山市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评定结果,将得分靠前的企业作为骨干龙头服务业企业评定对象,评定出的骨干龙头企业团队同时为优秀团队的评定对象,报市“三名”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抓好服务业企业知名企业家的申报评定工作。
知名企业家从认定的服务业骨干龙头企业中产生。对照《石嘴山市实施“创名牌、建名企、育名家”工程指导意见(2017—2019年)(试行)》中服务业“名家”评选标准,由企业自主上报企业负责人或对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其他人员作为“名家”评定对象,由市“三名”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服务业企业“建名企、育名家”工作在市“三名”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三县区政府、市商务、旅游、科技、文化、金融、非公等部门负责,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责任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三县区及市商务、旅游、科技、文化、金融、非公六部门在本文件下发后要确定具体的联系领导、联系科室和联系人,将联系方式和邮箱报市发改委服务业发展科(联系人:马文军、张干;电话:2218504;邮箱:szsfgwjrk@163.com)
(二)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数据审核上报工作机制。市统计
局负责核实企业行业分类、企业增加值、规上企业等数据;市国税、地税部门分别负责提供企业实际入库税收数据;市人社局负责提供从业人员数据;市发改委负责评价结果公布;市商务、旅游、科技、文化、金融、非公等相关责任单位在抓好相关任务的同时,协调发改、财政、税务、国土、金融、电力等部门要在扶持政策、用地、用电、用水、信贷等资源要素配置上对扶持对象给予支持。
附件:全市新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任务分工及时间节点表
附件
全市新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任务分工及时间节点表
责任单位 | 任务及时间节点 | ||||
三年任务数(23家) | 2017年 (3家) | 2018年(10家) | 2019年 (10家) | ||
市直 部门 (行业 分布) | 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 | 10 | 1 | 4 | 5 |
旅游发展委员会 | 2 | 1 | 1 | ||
科学技术局 | 3 | 1 | 1 | 1 | |
文化新闻出版 | 3 | 1 | 1 | 1 | |
金融工作局 | 4 | 2 | 2 | ||
非公经济服务中心 | 1 | 1 | |||
县区 (地域 分布) | 大武口区 | 10 | 1 | 5 | 4 |
惠农区 | 6 | 1 | 2 | 3 | |
平罗县 | 7 | 1 | 3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