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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报来《关于科室设置及职能调整的请示》(石市场监管发〔2017〕25号)收悉,经市编委2017年第1次会议研究,现就调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编制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正科级行政机构生产资料监督管理所和机动车市场监督管理所,核销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将生产资料监督管理所2名行政编制和机动车市场监督管理所2名行政编制调整到局机关使用。
二、设立纪检监察科(挂效能监察科牌子),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将法制监察科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划入,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效能监察和政风、行风建设的督察、督办工作,负责查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等。
三、设立信息与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科,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将市场规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承担的“监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职责划入,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监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编制发展规划;承担机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维护,市场监管业务平台信息发布、数据更新和人员培训等。
四、将市场规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更名为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将原生产资料监督管理所、原机动车市场监督管理所承担的职责划入。调整后,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指导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和拍卖业的拍卖行为;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农资质量违法行为;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电动自行车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行为。
五、将法制监察科更名为法制科,其承担的“负责综合执法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职责调整到公平交易执法科。调整后,法制科主要职责为: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核审行政处罚案件,指导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备案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行政复议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培训和普法活动等。
六、将政工科承担的“宣传报道”工作职责调整到办公室。
经上述调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64名,内设机构19个,科级领导职数20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22副;直属机构3个,行政编制32名,科级领导职数5正4副,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
石嘴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