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bt365手机客户端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机构职能-组织机构-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网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bt365手机客户端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bt365手机客户端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bt365手机客户端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4〕58号),设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组织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资质评审、评比评优的职责,交由行业协会和社会评估机构承担。

   2.取消企业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的职责。

   3.取消广告审查员、计量检定员、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职责,交由行业协会或社会培训机构承担。

  4.取消国家、自治区政府和市政府已公布取消的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整合的职责。

   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整合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

    2.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3.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审批工作。

 (三)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促县(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五)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拟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统计分析,组织产品质量抽查和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负责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管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八)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九)负责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十)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对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技术机构;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推荐和监管;组织推荐中国驰名商标和宁夏著名商标;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实施。

  (十六)负责指导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建立全市统一市场监督管理体系。

    (十七)负责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和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7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党务和行政日常工作;督办局党委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落实,协调机关政务和事务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精神文明、政务公开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等工作。

    2.政工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干部教育规划和业务培训;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法制监察科。

  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核审行政处罚案件,协调综合执法检查,指导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备案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行政复议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培训和普法活动;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效能监察和政风、行风建设的督察、督办工作,负责查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

    4.计划财务科。

  拟订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审核财务收支计划;负责局机关经费收支执行和预(决)算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有关工作。

    5.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联合整顿治理、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县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6.公平交易执法科。

  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查处违法直销与传销案件。

    7.质量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统计分析,组织产品质量抽查和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进行监管,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商标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推荐中国驰名商标、宁夏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指导广告业发展,承担市级各类新闻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监测和监督管理工作。

    8.药品监督管理科。

  负责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标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监督管理。

    9.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物的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委托备案工作;组织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监督食品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测、评价、风险预警工作。

    10.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

    11.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负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年度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的风险评估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规范。

    12.企业(个体)信用监督管理科。

  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负责各类市场主体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后监管工作;组织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拟订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1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实施节能监管。

    14.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年度抽检工作;承担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重大活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

    15.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负责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 理规范和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分析。

    16.市场规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负责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工作;监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指导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和拍卖业的拍卖行为;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17.标准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科。

  负责标准化管理、指导和计量管理工作,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监督地方标准规范实施;负责企业标准备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对计量器具制造修理和计量检定监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直属机构。

    1.行政审批分局。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审批工作。

    2.大武口稽查局。

  负责查处大武口区涉及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办理较大数额和较为典型的行政处罚案件。

    3.惠农稽查局。

  负责查处惠农区涉及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方面违法行为;办理较大数额和较为典型的行政处罚案件。

    4.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对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农资交易市场开办方责任制度,监督辖区内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检查辖区内农资的质量,查处违法行为。 

    5.机动车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电动自行车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推广使用《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查处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行为。

    (三)派出机构。

  设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惠农区分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开展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维护本辖区市场秩序。

  1.大武口区分局(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大武口区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牌子)

   下设8个副科级市场监督管理所,即:朝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游艺街市场监督管理所、黄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沟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星海湖市场监督管理所、隆湖市场监督管理所、白芨沟市场监督管理所。

  2.惠农区分局(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惠农区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惠农区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惠农区分局牌子)

   下设5个副科级市场监督管理所,即:春晖市场监督管理所、南北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河滨市场监督管理所、红果子市场监督管理所、兰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254名、技术服务事业编制3名,其中:市局机关60名,行政审批分局15名,大武口稽查局10名,惠农稽查局7名,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所2名,机动车市场监督管理所2名,大武口区分局92名,惠农区分局69名(含技术服务事业编制3名)。工勤人员编制15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含1名副局长兼任党委副书记、1名副局长兼任行政审批分局局长),食品药品稽查专员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5名。

    五、其他事项

   (一)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武口一分局、大武口二分局、惠农分局、原惠农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稽查队)不再保留。

   (二)市消费者协会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名,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名,均调整挂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原大武口区消费者一协会、消费者二协会合并,组建大武口区消费者协会,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4名;将大武口区个体私营经济一协会、个体私营经济二协会合并,组建大武口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名,均调整挂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惠农区消费者协会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名,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名,均调整挂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农区分局。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惠农区分局各配备书记1名(正科级),根据干部安置情况,适时调整为局长和书记一人兼任。

    (四)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实施,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提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2.与市农牧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农牧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市农牧局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和经

济技术合作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4.与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公安局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市公安局查办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相关工作。

  5.与市粮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含食用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粮食(含食用油)进入食品批发、零售市场或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6.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全市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对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不清真行为进行查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清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六、附则

  (一)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