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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市场监管〔2015109

 

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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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428


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关于推进诚信

建设制度化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7号)和市文明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石文明委[2015]6号)精神,推进我市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 现结合工作职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载体,以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为依托,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手段,以社会舆论为推动,以培养诚信文化为根本,营造“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征信系统建设

1. 简 化 手 续 , 缩 短 时 限 ,鼓 励 探 索 实 行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和 税 务 登 记 证  “三 证 合 一” 登 记 制 度。依法收集、整合区域内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分局、企业(个体)信用监管科。

2.完善信用标准体系,根据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统一我市信用指标目录和建设规范,向社会发布。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分局、企业(个体)信用监管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公平交易执法科、质量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市管规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科、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 所、大武口稽查局、惠农稽查局、大武口区分局、惠农区分局。

3.健全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制度,以落实各类企业主体责任、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把信用信息采集融入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各环节,尽快完善工商、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事关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重点领域的信用档案。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分局、企业(个体)信用监管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质量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科。

(二)培育诚信理念

4.抓住“3·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和“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 增加宣传频率,形成宣传声势。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质量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科、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所、大武口区分局、惠农区分局。

(三)突出企业主体诚信教育

5.抓好企业主体的诚信教育和培训工作,引导他们把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奉为信条,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在生产经营等各环节建立信用管理流程,自觉抵制失信行为。各有关科室要把诚信教育作为对企业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到证照颁发、行政许可等业务办理的流程中,把守信履约要求作为对企业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质量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科、大武口区分局、惠农区分局。

6.结合本局业务实际,在有关行业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实践活动,引导相关企业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生产企业作为实体经济的基础环节,要以“质量第一”为主题,用规范的管理制度、精细的工艺流程、严格的质量标准,把诚信渗透在产品生产和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商贸流通企业要以“履约守信”为主题,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经营示范店”等活动,倡导公平交易、以诚待人,构建诚信商业环境。窗口行业要以“人民满意”为主题,用礼貌热情的态度、周到高效的工作,提供高质量服务,提升公众美誉度。当前,要突出“舌尖上的安全”,在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倡导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倡导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责任单位:质量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管规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大武口稽查局、惠农稽查局、大武口区分局、惠农区分局。

(四)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7.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各分局、科室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黑渠道,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要严厉打击各种非法传销活动,狠抓社会影响大、涉案地区广的大案要案;要扎实推进“质检利剑”行动,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公平交易执法科、质量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大武口稽查分局、惠农稽查分局、大武口区分局、惠农区分局。

(五)建立诚信发布制度

8.根据市文明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在各类媒体和诚信平台发布。配合有关部门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产品质量等方面的“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者,共同依法实施惩戒,形成扬善抑恶的制度机制和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分局、企业(个体)信用监管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公平交易执法科、质量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市管规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科、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所、大武口稽查局、惠农稽查局、大武口区分局、惠农区分局。

   (六)完善诚信监督体系

9.坚持行政监管、行业管理、社会监督相结合,构建多层面、全过程、广覆盖的监督体系,对各类社会信用主体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遏制失信行为。各部门针对失信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风险排查,提升诚信监管效能。

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大武口稽查局、惠农稽查局、大武口区分局、惠农区分局

   (七)形成统分结合工作机制

10.把诚信建设制度化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同安排、同部署,率先抓好本单位诚信建设,积极支持配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为全社会诚信建设夯实基础。

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诚信建设制度化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创城测评的突出内容之一。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成立贯彻落实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白国英,副组长:张鸿奇、刘力民、杨智群、 李忠福、王利宁、邓悦、丁学勇;市局各科室负责人、县(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王利宁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企业(个体)信用监管科,负责工作协调、资料收集、整理、总结上报等工作。各分局也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制定本单位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资料收集,严格考核。市文明办、市创城办已将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纳入全年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城工作目标考核,并加大了诚信建设制度化考核分值比重。因此,机关各科室、分局要在加大工作力度的同时,切实加强过程性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向市局办公室报送(纸质和电子版)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工作总结(正式文件),信息简报、图片资料及各类活动原始档案资料等,以备市文明办考核。

三)大力宣传,扩大影响。机关各科室,各分局,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重大意义、具体安排和要求,让所有涉及的企业、人员积极参与到诚信建设活动中来,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