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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局党委会作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市场监管党发〔201784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局党委会作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局党委会作风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bt365手机客户端委员会

                   2017814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局党委会作风建设实施意见

 

    为加强市场监管局党委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的示范表率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根据市委《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委常委会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

1.注重调查研究。局党委委员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委员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其中下基层蹲点调研不少于7天。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具体措施和办法,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重要的调研报告报局党委研究。

2.坚持轻车简从。从严控制陪同人员、随行人员及车辆,局长、书记到基层调研,可安排1名局分管领导同志陪同,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不超过3人,县区分局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其他委员到基层考察,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不超过2人,县区分局负责同志1人陪同。创新调研方式方法,在下企业和深入服务对象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还要注重利用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做好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

  3.解决发展难题。委员要紧盯构建市场监管现代化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月带着问题深入基层和群众,全面了解市场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帮助分管单位研究提出破解发展难题的实招,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力戒走形式、走过场。

  4.简化接待工作。委员到大武口区调研,一律不允许安排公务就餐。在平罗县、惠农区调研不能按时返回的,尽可能在机关食堂用自助餐或工作餐,不上烟酒和高档菜肴。

    二、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

  5.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实行会议计划管理,严格控制以局党委名义召开的全局性会议,确需召开的列入年度计划,未列入的严格按照程序报批,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可由市局科室召开的会议,不以市局党委名义召开。市局科室召开的全局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特殊情况按程序审批。严格清理、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工作相近,或由同一领导分管的工作可合并召开。可通过发文安排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开会部署。严格控制以市局名义召开的全局性会议和举行重大活动,可采取小范围、小规模研究、协调解决问题的专题会。未经批准,局党委委员一律不得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表彰会及各类论坛等。

  6.提高会议效率。简化会议活动程序,一般不安排交流发言、表彰颁奖,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提高会议实效。市局党委召开的全局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主讲人发言一般不超过1小时,一般发言不超过10分钟;市局科室召开的全局性会议,时间不超过2小时。要充分利用视频会议设备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

  7.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举办会议活动,严格实行会议活动经费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及规格。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减少会务人员,严禁提高会议活动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一般性会议不制作非纸质专用材料袋,不发笔和记录本等。会议期间安排工作餐,不宴请与会人员,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8.减少文件数量。规范公文处理程序,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职能范围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严格控制发文篇幅,除局党委部署全局性工作文件外,下发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上报文件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上级文件不需要再细化的,直接贯彻落实,不再发文。凡已通过媒体及时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印发。凡能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传递办理的,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9.改进信息报道方式方法。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在本系统内通报的信息、简报,一律在市局网站刊登,不再制发纸质文件。对于创新性工作,对外有交流价值的经验性材料,一般在市局网站刊发,有必要时,作为单行材料发相关单位。向自治区、市有关部门报送的信息,按照上级要求报送。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控制配发活动场景照片和局领导活动照片,一般的简报、信息不超过500字。

三、切实履行请示报告制度

10.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委员个人收入、房产、投资、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婚丧喜庆等事项,以及身患严重疾病、家庭重大变故和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和局党委报告。

11.规范外出考察学习活动。委员外出考察学习由市局党委统筹研究,据实安排。除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外,不得进行照顾性考察,杜绝公款旅游。外出考察要提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目的、内容、时间、线路、人员等有关事项,按照确有必要的原则和批准方案外出考察,考察结束要形成报告报市局党委。考察中不得参观与考察内容无关的旅游景点,不得提高差旅标准。

12.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和请假制度。严格遵守请假报备制度,局长、书记离宁外出,提前2天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请假,向市委组织部报备;其他委员外出,提前2天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请假,向市委组织部报备。委员外出学习考察,要按照批准的出行考察方案开展考察学习活动,考察学习结束后要按规定销假。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四、厉行节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

13.严格公务接待规定。公务接待要本着节俭、周到、热情、高效的原则进行。自治区主管局厅主要领导来我市考察调研,报市委、市政府按有关规定接待;区内外市场监管部门来我局参观、学习、交流接待按有关规定接待;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摆放花草,不赠送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公务接待用餐,不上高档菜肴,不上高档酒水。严格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14.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不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不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业及服务对象车辆,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捐赠车辆,不公车私用。

15.严格执行用房使用管理规定。委员配置1处办公用房,不超标准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市有关规定购买或承租公有住房,不违规超面积购买或承租公有住房。

  五、加强督查督办,强化责任落实

16.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进一步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保持艰苦奋斗作风,从严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始终把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市局党委会每半年向市委、市纪委报告1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作风建设专题学习。委员每半年向市局党委报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实施意见情况,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说明。

  17.强化督查督办检查。局党委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意见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强对委员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督查情况纳入党委委员年终考核。

    各分局、市检验检测中心比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