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2016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培训考核-保障监督机制-政务公开-政务党务公开-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网

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2016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石市场监管党发〔201657

各分局、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检验检测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委、政府关于改进政绩考核、干部考核有关要求,市局效能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在认真总结2015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市委、市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对局系统2016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方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已经局党委研究通过。现将新修订的《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2016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bt365手机客户端委员会

                 2016621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2016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有效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全面调动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圆满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平罗县局、各分局、市检验检测中心、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

第三条  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坚持平时督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考促管、激励引导”的原则,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四条  考核领导机构及人员

(一)成立效能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1.县(分)局目标管理考核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书记)任组长,市局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书记)任组长,市局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监察科、机关党委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具体承担考核方案


 

的起草、修订完善以及考核的组织、协调、汇总、申报、公示等工作。

(二)为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对县(分)局和市局各科室(单位)进行分类考核。

(三)对县(分)局及市局各科室(单位)的考核结果由市局考核办公室上报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第二章   考核内容、分值及责任单位

第五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内容分为职能目标、共性目标和综合评价三个部分。

第六条  考核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对县(分)局的考核

由市局各科室(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及工作重点,拟提出目标任务《考核细则》,送考核办公室报经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印发。

1.职能目标(60分)。主要考核各单位根据自治区、市(区)党委、政府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的主要工作和提出的工作要求、自身职能履行情况及本年度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任务,由市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制定考核细则并负责考核。具体考核分值由考核办根据各业务工作实际,商相关科室(单位)赋予相应考核分值。

2.共性目标(30分)。

1)党风廉政建设(10分)。由法制监察科会同机关党委制定考核细则并负责考核。


 

2)公文办理、信息调研、舆情处置、政务公开、应急管理、议案提案办理及宣传报道工作(4分)。由办公室会同政工科制定考核细则并负责考核。

3)精神文明建设(4分)。由办公室制定考核细则并负责考核。

4)党的建设(4分)。由机关党委会同政工科制定考核细则并负责考核。

5)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工作(3分)。由市局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分别制定考核细则并负责考核。

6)脱贫攻坚工作(5分)。由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细则并负责考核。

3.综合评价(10分)。

1)由市局党委分别对各单位的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4分)。

2)各县、区四套班子领导对各单位的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3分)

3)基层干部对班子进行民主测评(3)

(二)对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考核

主要考核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各业务厅局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的情况;执行市局相关制度以及综合性工作完成情况。

1.职能目标(60分)。按照市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目标任务,承担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创城、创卫等工作任


 

务,由市局办公室制定考核细则,相关科室配合。

2.共性目标(30分)。

1)机关各项制度及党风廉政工作落实情况(10分)。由市局法制监察科会同政工科、机关党委制定考核细则。

2)信息调研、舆情处置、议案提案办理及宣传报道等工作(10分)。由政工科会同办公室制定考核细则。

3)脱贫攻坚工作(10分)。由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细则。

3.综合评价(10分)。

1)由市局党委分别对机关各部门进行综合评价(4分)。

2)市局机关各部门相互评价(3分)。

3)机关全体干部对机关各部门进行民主测评(3分)。

第七条  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平时督查和集中考核的方式进行。平时督查主要以各业务科室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市委、政府、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局督查通报信息为准;集中考核主要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电子资料和书式资料均可)、民主评议、实地抽查等方式为主。   

第八条  创先争优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1.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计5,等级奖励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计5分、4分、3分,单项工作获奖的加计3分,等级奖励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计3分、2分、1分。


 

2.获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质检、工商、食药总局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或石嘴山市党委、政府表彰的综合工作加计3,等级奖励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计3分、2分、1;单项工作获奖的加计1分,等级奖励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计1分、0.8分、0.5分。

3.获得石嘴山市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bt365手机客户端、县(区)党委、政府及市委、政府相关部门表彰的综合工作加计0.5分,等级奖励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计0.5分、0.4分、0.3分;单项工作获奖的加计0.3,等级奖励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计0.3分、0.2分、0.1分。

第九条  创新工作及招商引资工作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事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或在本行业的工作中有重大改革、创新,其经验受到自治区工商、质监、食药和市委、政府及市市场监管局、县(区)党委、政府及市委、政府相关部门肯定并推广的,由本单位提出申请,经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按层级分别加1分、0.5分;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县(分)局加2分,提供招商线索(项目落地)的科室(单位)加1分,主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项目资金到位)的科室(单位)加2分。

第十条  减分事项(减分下不保底)

以下事项的减分单位为县、分局及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到自治区各相关业务厅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到bt365手机客户端或当地党委、政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

2.因行政决策失误或部门工作不落实,造成群体性上访、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突发性事件发生,每发生一次扣1分。

3.年中,上级部门新增工作任务,不在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细则之内的,一项不落实扣1分。

4.干部职工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一人次扣2分。

5.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或违纪等情况被约谈(警示)或诫勉谈话的,一人次扣0.2分。

6.干部职工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县、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发生一人次扣1分,其他干部每发生一人次扣0.5分。

7.应急管理工作不到位,公共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每起扣1分。

8.保密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泄密事件的,每起扣1分。

9.瞒报、漏报和迟报紧急信息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10.不按时参加市局统一安排的会议、活动,每缺席一人次扣0.1分。

第十一条  被考核单位出现以下问题之一的,在评优评先资格上实行一票否决制。

1.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食品药品安全


 

事故的;

2.违反财经纪律及组织人事纪律的;

3.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因职务犯罪或单位出现集体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因党风廉政建设被问责影响较大的。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十二条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局各相关职能科室组成集中考核工作组,负责有关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宜。

第十三条  考核的程序及方式

(一)自查自评。年中(710前)、年底(1220)被考核单位要按照考核办法和细则确定的考核内容、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告(总结)按时报送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考核办公室。

(二)平时督查。对县、分局平时督查情况由相关职能科室按照平时掌握的督查、调研情况,根据《考核细则》拿出考核结果;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部门平时的督查由办公室会同政工科、法制监察科、机关党委结合市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平时通报的情况,拿出考核结果。

(三)集中考核。年底,对县、分局的考核由市市场监管局派出考核组,按照考核办法和细则集中进行考核确认;对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考核由市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市局办公室牵头,政工科、法制监察科、机关党委等具体负责人按照考核办法和细则集中进行考核。

(四)考核审定。对县、分局和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的最终考核结果统一由考核办公室汇总后报请局党委审定。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十四条  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奖励与惩戒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  年终考核结果由职能目标、共性目标、综合评价三部分加权分构成。县分局及检测中心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对排名靠前的单位按一、二等奖予以表彰;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对排名前8名的分别按一、二、三等奖予以表彰。

第十六条  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当年考核排名末位的,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2年考核排名末位的,对其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

第十七条  对考核弄虚作假的单位,取消单位考评等级,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依据本《办法》,由bt365手机客户端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制定考核工作细则,并经bt365手机客户端党委会议审定后实施。对石嘴山市检验检测中心的效能考核参照县(分)局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bt365手机客户端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