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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工作通讯》2018年第4期刊登了“2017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大武口区消费者协会报送的“订购品牌橱柜遭欺诈消费者获加倍赔偿”案例入选,此案例是宁夏唯一入选的典型案例。
2017年5月,消费者张女士在大武口区某家居广场定制了一组橱柜,当场与店家签订了一份订货清单,交付定金2000元,橱柜总价格10180元。张女士当时明确要求订购“志邦”牌橱柜,但7月中旬到货安装时,却发现整个橱柜没有一处“志邦”的标识,再三询问安装师傅,安装师傅都确定是“志邦”牌的。张女士拨打了“志邦”橱柜的全国统一售后电话,厂家告诉张女士,正品“志邦”橱柜在箱体、门边的位置都会有“志邦”的标识,张女士把订货编号发给厂家,经厂家确认,张女士所定橱柜不是“志邦”牌,这让张女士非常气愤,认为商家欺骗消费者,遂去找销售商要求退货,商家不予承认,愤怒的张女士于是将商家投诉到大武口区消协,要求商家加倍赔偿。
大武口区消协接到投诉后,查看了张女士提供的橱柜订货清单,订货清单的表头标有“志邦”字样,但签单店面却填写的是“圣仕隆”。消协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时,经营者辩称与张女士的订货清单签单店面上有“圣仕隆”字样,所以发给张女士的橱柜是“圣仕隆”牌的。为了弄清事实,工作人员想方设法与廊坊圣仕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取得联系,将搜集到的订单信息、设计图样稿、产品外包装、产品标签以及五金配件全部发给厂家。经厂家确认,该笔订单非圣仕隆厂家生产,系假冒产品。在证据面前,商家无法再抵赖。大武口区消协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员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对双方进行多次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商家给张女士退货,并赔偿人民币20000元整,共计30000万元整,钱款当面付清,这起投诉得到圆满解决。
这是一起欺诈消费者的典型案例,取证较难、时间长,需要与涉及的两个外地厂家联系、沟通,以取得欺诈消费者的确凿证据,维护消费者加倍赔偿的权益。大武口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定制家具合同内容要明确具体品牌、规格、型号、尺寸、金额以及相关费用,并在到货后付清尾款。(撰稿人:段桂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