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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开发〔2018〕2号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石中央、区属有关单位:
现将《石嘴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嘴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代章)
2018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市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和“五通八有”脱贫标准,持续推进“四项脱贫计划和五个助力行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富民战略,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从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从注重完成脱贫目标向更加注重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转变,从注重找准帮扶对象向更加注重精准帮扶稳定脱贫转变,从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性和保障性扶贫并重转变),着力推进脱贫攻坚由打赢向打好转变,确保脱真贫、真脱贫。
2018年的目标任务是:确保1个贫困村(平罗县红翔村)销号出列,实现800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准确率不低于98%,退出准确率不低于98%,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5%,脱贫销号贫困村贫困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幅。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完成“必须完成的任务”,坚决打好“硬仗中的硬仗”。(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三县区)
(二)全面推进脱贫富民战略。
认真落实《石嘴山市推进脱贫富民战略实施方案》(石党办发﹝2017﹞79号),聚焦稳定可持续脱贫,在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培训就业、激发培育内生动力上取得新进展;聚焦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贫困村脱贫攻坚、完善基础设施、解决遗留问题上取得新突破;聚焦均衡充分发展,在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凝聚攻坚合力上取得新成效。(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三县区)
二、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提高脱贫攻坚质量
(三)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识别和退出精准度。
扎实开展建档立卡复查复核工作,做实做细动态调整,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云系统数据信息,提高系统统计和分析质量。加强对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比对,降低错评率,规范建档立卡识别档案资料。严格按照“两公示(村级、乡级)一公告(县级)”等退出程序,降低错退率,确保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退出工作群众认可、不存水分、公平公正,确保各类退出数据、表格、会议记录真实可信。(责任单位:惠农区、平罗县,市扶贫办、石嘴山调查队)
(四)提升贫困村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大力实施平罗县庙庙湖村、红瑞村、红翔新村3个贫困村提升及惠农区简泉农场移民安置区整村推进工程,从产业、基础设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方面重点给予项目倾斜,为贫困村脱贫销号奠定坚实基础。按照自治区、市和平罗县插花移民安置相关政策,进一步改善插花移民乡镇移民安置点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统筹实施产业发展项目,提高插花移民贫困人口收入水平,确保如期脱贫。开展资产收益性扶贫试点项目,确保每个贫困村每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责任单位:惠农区、平罗县,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农牧局、水务局、国土局、交通局)
(五)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过程,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和到户资金使用精准。健全完善常态化资金监管机制,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年内至少开展2次检查。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落实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全面开展扶贫信息“三级公开”。设立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开展投诉受理和查处工作,切实发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防范机制。(责任单位:市纪委、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三县区)
(六)推进“两个带头人”工程。
大力开展“三大三强”促脱贫富民行动,推广“两个带头人”工程,完善村级自我管理制度,配强配齐贫困村党支部书记,选好用好驻村 “第一书记”,精心培育村级后备干部,重视大学生村官培养使用,培育壮大贫困村致富带头人队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牧局、扶贫办,惠农区、平罗县)
(七)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配强配齐简泉移民安置区驻村工作队。加强驻村工作队员日常管理,从严考核激励,调整充实驻村工作帮扶力量,保障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相关待遇。着力解决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切实提高驻村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惠农区、平罗县)
三、精准施策,确保实现稳定可持续脱贫
(八)大力实施产业扶贫。
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和扶持力度,积极整合相关涉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实施“四个一”产业示范带动工程,建成产业扶贫示范村2个,新培育扶贫龙头企业5家,新增扶贫产业合作社10家,培养致富带头人40名。做大做强沙漠瓜菜、草畜等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在红崖子乡红翔村和红瑞村开展食用菌产业种植试点工作。拓宽产业链条,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支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加工流通等新产业新业态。探索新模式,建立扶贫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户参与、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稳定脱贫。(责任单位:惠农区、平罗县,市农牧局、商务局、旅游委、扶贫办)
(九)精准抓好就业培训。
着力推进劳务产业,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和劳动力意愿,坚持培训与就业挂钩,推行“订单式”、“配送式”培训,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质量,完成精准脱贫能力培训1000人以上。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发挥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作用,确保每个建档立卡家庭至少一名劳动力稳定就业,实现建档立卡户稳定务工就业3000人以上,就近务工就业1300人以上。鼓励和支持企业在贫困村、移民安置区建立劳动密集型扶贫车间,新建扶贫车间1家以上,实现离土不离乡稳定就业脱贫。(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农牧局、扶贫办、妇联、残联、团市委,三县区)
(十)持续推进金融扶贫。
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和模式,打好财政、银行、担保、证券、保险“组合拳”。扎实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增量扩面,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工作,力争新增扶贫小额信贷5000万元,确保存量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覆盖率达到75%以上。深入推进“扶贫保”,加大优势特色产业保险力度,助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责任单位:市扶贫办、金融工作局、财政局、人行石嘴山中心支行、各金融机构,惠农区、平罗县)
(十一)强化社会保障兜底。
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制度、政策、对象、标准和管理等方面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并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由3150元提高到3800元。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基本实现全覆盖,医疗费用实现“一站式”结算。继续完善教育资助体系,多方筹资募资捐资助学,力争捐资助学实现新突破,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失学辍学。抓好各级各类教育,尤其是“两后生”职业教育,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防止贫困代际传递。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实行集中供养。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完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探索建立贫困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人社局、教体局、残联、财政局、扶贫办,三县区)
(十二)推进“互联网+”扶贫。
实施贫困村及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村通光纤、通4G、通WiFi、通iTV(高清电视)“新四通”工程,推进精准扶贫与信息网络、信息应用、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良性互动,逐步提升精准扶贫领域的互联网应用水平。深入实施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农村电商筑梦计划”,重点推动贫困村农产品上线销售,促进移民增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网信办、商务局、农牧局、扶贫办,惠农区、平罗县)
(十三)妥善解决移民遗留问题。
妥善解决劳务移民社会保障,加快户籍核转、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对困难家庭及时给予救助,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让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通过盘活存量、分类补贴、划拨用地等措施,加快解决“十二五”生态移民“多代多人”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完成惠农简泉移民安置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产业发展和培训就业上。及时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纳入脱贫攻坚计划,帮助移民发展致富产业,增强移民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如期脱贫。(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发改委、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国土局、农牧局,三县区)
四、提升人文素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十四)推进文化扶贫。
大力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进村”活动,通过设置宣传栏、建设图书室、开展讲座、举办夜校等方式,加强贫困人口科技文化、医疗卫生、法律常识、扶贫政策、种养技术等知识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口自立、自强、自尊意识,推动形成积极向上的生活理念;在贫困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年内每个贫困村不少于5场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科技局、农牧局、卫计局,三县区)
(十五)加强乡风文明建设。
建立正向引导机制,挖掘和培养脱贫先进典型,明确“扶贫不是扶懒”的导向,采用项目支持、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措施,对主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项目奖励。通过思想教育、技能培训等方式,帮助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脱贫能力。加强典型引领,总结宣传脱贫典型,鼓励贫困群众向身边人身边事学习,营造脱贫光荣、勤劳致富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文明乡风,发挥红白理事会、乡规民约作用,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坚决纠正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不赡养老人残疾人和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引导群众把精力集中到脱贫致富上来。(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扶贫办、各帮扶单位,三县区)
五、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责任政策工作落实
(十六)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把正风肃纪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紧紧围绕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扶贫资金项目落实和干部作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的十个方面38条具体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扶贫办、各职能部门、各帮扶单位,三县区)
(十七)加强扶贫干部轮训。
对脱贫攻坚重点乡镇和插花移民乡镇领导干部、扶贫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及帮扶责任人进行轮训,提高思想认识,学习掌握政策,提高精准扶贫能力,着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三县区)
(十八)严格考核督查。
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脱贫攻坚工作机制,逐级分解任务、逐层压实责任。从严从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和督查巡查及常规性的暗访监督工作,完成1个贫困村脱贫退出核查工作,倒逼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采取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帮扶部门帮扶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乡镇、部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开展帮扶满意度季度测评、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回头看”和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抽查暗访工作,对结对帮扶工作推进缓慢,影响脱贫攻坚大局的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扶贫办,三县区)